哈尔滨商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作者: 时间:2024-03-25

哈尔滨商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 号)、《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学科发展、专业特点、办学特色等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稳妥做好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

(二)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现场线下复试,严格复试考核标准,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对复试录取全过程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平稳有序。

(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专家组以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落实复试各环节工作,确保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秉承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负责了解掌握所有到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身体和心理状况,做好信息登记;统一组织展开应急处理工作;指导和督促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三、复试工作程序

(一)确定复试时间及复试形式

学院一志愿复试时间:3月29日(08:30-17:00)

复试形式: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线下复试,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为20分钟。

复试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主楼0921室。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要进行差额复试。同一学院各招生专业须在国家线的基础上,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1.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报考研究生招生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4年国家计划确定后,由考生向招生学院(学科)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学科)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备案。

(三)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学科)组织专人在复试前确认参加复试考生身份、身体健康状况等事项,并通过网络传送文件材料的方式,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外,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准备:

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陆学信网www.chis.com.cn查询具体申请办法)。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考生可登陆学信网www.chis.com.cn查询具体申请办法,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将在录取后入学时提交检查);

3.应届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自考生须提交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内容如下: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为自考(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承诺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6.本人手持身份证的近日免冠、清晰照片;

7.报考学院(专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8.以上材料按学院(专业)要求提交电子版。注意:以上所有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按照上述顺序合并一个 PDF 文档(文档请务必按“资格审查+姓名+准考证号”命名),并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前发送电子邮箱:wangshuai1988@vip.163.com.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9.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过程恪守诚信,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后 3 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 80 分,外语能力考核 10 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0 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1.专业能力考核内容

1专业面试:现场抽取,三道题签回答问题(60分)。主要考查大学阶段专业课学习情况、知识结构、科研创新能力等,内容主要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10分)。

3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10分)。

2.外语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1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言谈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10 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加试两科专业知识考核,考试形式为现场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5.过程监管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禁止考生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本人 1 人在面试考场,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复试全程要求学院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各学院保存至少 3 年时间。

6.复试考生名单上报与公示

复试资格审查结果经审查人和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

2)复试内容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能力考核满分 80分,按 60%折算及格线为 48 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 10 分,按 60%折算及格线为 6 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 10 分,按 60% 折算及格线为 6 分。)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 60分;

4)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

5)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

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初试成绩权重为 70%,复试成绩权重为 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院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统一进行公示。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三)体检要求

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五、应急预案

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哈尔滨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切实强化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快速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相关情况。

(一)学院组建备用复试专家队伍,配足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前或复试过程中突发不能参加复试的,立即补齐复试小组成员,保障复试正常进行。

(二)学院提前做好复试场地布置和复试模拟演练工作,确保所有设备工作正常,所有复试工作人员懂流程、会操作。组织复试模拟演练,确保考生场所、设备、着装等符合要求。

(三)复试开始前做好设备、供电等检查工作,确保正常运行。落实信息软硬件技术支持人员全程保障,解决可能出现的设备软硬件问题;协调后勤处提供电力保障,准备好备用电源。

(四)加强诚信教育,防止考试作弊。复试前提前告知考生诚信考试要求,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复试中认真落实“两识别”,“四比对”工作,防止作弊行为发生。在复试过程中确认存在作弊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在复试中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学院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并采取相关措施防止试题外泄。

(六)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针对学院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投诉或举报,及时上报调查处理。对涉嫌重大招生违纪违法情况,经调查认为需要取消考生复试或拟录取资格的,及时向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注意对媒体舆情进行日常监测,对发生影响范围较大,可能或已经对学校形象声誉产生负面和消极影响的报道或言论,及时上报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做好媒体舆情处置信息对外发布。

 

六、本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七、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哈尔滨商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老师

联系电话:0451-84865047  15546387291

研究生学院咨询      电话:0451-84892021,

邮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邮箱:hsdyzbz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65256,

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哈尔滨商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 年 3 月 22 日

 

Copyright © 2018 哈尔滨商业大学 黑ICP备05005923号 邮编:150028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